宣教是和主當朋友

上個月,我用一種「商業視角」,和大家分析了台灣教會可以扮演的宣教角色。我認為台灣教會,應該把握「中國市場的缺憾」,「進口」有見證的生命到他們當中,使台灣教會在大使命中有「份額」。這些比喻的重點,不是把大使命變成可量化的功利行為,而是要提醒,善意不應該成為宣教的原動力,「為主竭力」才是真正的原動力。
以上是教會的角度,那麼個人的角度為什麼要宣教?主說:「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;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作的事;我乃稱你們為朋友;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,已經都告訴你們了。」(約十五13-15)「人為朋友捨命」所指的朋友乃是耶穌,為耶穌捨命並不是殉道,而是捨去生命主權。人常說「這輩子的夢想」便是生命主權。放下自己的夢想,將「主人的事」當作自己的夢想。這不是一種交換,而是一種機會。請你細想這份神聖的心意:破格作主的朋友。
這是一個超恩典的事實:不要忘記我們正在面對災難和萬民的恨惡(太二十四8-9),作主朋友是真正的「賦能」,重點在於,你是否願意為朋友捨去生命主權?
主耶穌「已經都告訴我們了」,只差在我們是否願意去做,去與主人的事對齊,而這事就是大使命。如果你願意,面對世界你不是被動者,而是有能力作見證(使一8)的主動者!所以,你是有責任與義務去宣教的!
然後別忘了,主耶穌和我們作朋友的告白,是體貼人的無能軟弱!這就是愛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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